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宴席税-筵席税

可可 2024-02-25 初级会计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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筵席税的征收

第七条 代征人代征的税款应当依照市、县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按期结算缴款,不得拖延。第八条 对依照规定履行代征代缴义务的代征人,税务机关应在代征税款5%的幅度内付给代征手续费。

承办筵席的饭店、酒店、宾馆、招待所以及其他经营饮食业的单位和个人,为筵席税的代征代缴义务人,负责筵席税的代征代缴。对纳税人一次筵席支付金额达到或者超过征税起点的,代征人应当在收取筵席价款的同时,代征筵席税税款。

筵席税的征税起点为人民币200-250元,达到或者超过征税起点的,按支付金额全额计算征收筵席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上述规定的幅度内确定适用税率和征税起点。

筵席税***取按次从价计征,税率***用15%—20%的幅度比例税率。具体适用税率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上述规定的幅度内确定。筵席税是一个地方税种,是否征收,由地方各级***确定。

***院第16号文件内容是什么

1、凡经教育部批准招收研究生的高等学校和***院有关部门批准招收研究生的科学科学研究机构,其招生学科、专业已具备下列条件,能持续地培养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可列入授予硕士学位单位。

2、什么是“三支一扶”?2006年2月25日,中央组织部、人事部(现人力***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院扶贫办、共青团中央决定,联合组织“三支一扶”。

3、第16 号 《安全生 产事故隐 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已经2007年12月22日国家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2月1日起施行。

4、为了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转变***职能,文化部主动提出取消对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审批,而保留了经营主体资格审批和进口互联网文化产品内容审查两项审批职能。

5、公告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了“以一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纳税人”如何确定免税销售额和营业额的问题。

湖北省筵席税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引导合理消费,提倡勤俭节约的社会风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筵席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九条纳税人阻挠、刁难或者抗拒代征人税款的,由税务机关依法处理。第十条筵席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及其有关规定执行。

* 契税,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 屠宰税,该改税种于2006年2月17日起废止,原来的依据为《屠宰税暂行条例》; * 筵席税,实际上已经停止征收,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筵席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筵席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行为税类。包括8个税种:(1)城市维护建设税;(2)印花税;(3)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4)土地增值税;(5)屠宰税;(6)筵席税;(7)证券交易税(未开征); (8)燃油税(未开征)。

筵席税怎样收?

第三条 筵席税按次从价计征,税率为15%。征税起点为人民币三百五十元。凡一次筵席支付金额(包括菜肴、酒、饭、面、点、饮料、水果、香烟等价款金额。

筵席税***取按次从价计征,税率***用15%—20%的幅度比例税率。具体适用税率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上述规定的幅度内确定。筵席税是一个地方税种,是否征收,由地方各级***确定。

承办筵席的饭店、酒店、宾馆、招待所以及其他经营饮食业的单位和个人,为筵席税的代征代缴义务人,负责筵席税的代征代缴。对纳税人一次筵席支付金额达到或者超过征税起点的,代征人应当在收取筵席价款的同时,代征筵席税税款。

当前是否还征收筵席税?

第七条 凡纳税人举办筵席所支付的金额达到本实施细则第三条规定标准的,代征人应当在收取筵席价款的同时,代征筵席税税款。代征人代征筵席税税款时,应当填写税务机关印制的代征筵席税专用凭证,交给纳税人。

第二条 凡在我省范围内设立的饭店、酒店、宾馆、招待所以及其他饮食营业场所举办筵席的单位和个人,均为筵席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并应按照《条例》和本《细则》的规定缴纳筵席税。

行为税类: 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印花税、契税、证券交易税(目前没有立法开征)、屠宰税、筵席税。农牧业税类: 农业税(含农业特产税)、牧业税。另一种分类形式:按课税对象流转税。

不过当初开征筵席税时,家宴也涵盖其中,只是考虑到去居民家收税,管理、监督多有不便,后来也就停征了。

筵席税的征税起点为人民币200-250元,达到或者超过征税起点的,按支付金额全额计算征收筵席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上述规定的幅度内确定适用税率和征税起点。

地税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契税、屠宰税、筵席税、农业税、牧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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